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恶意别车还打人 泄愤司机被处罚

  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唐毅 通讯员 黄文艳)因过收费站被插队,司机恶意别车泄愤后,竟在高速上动手打人。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了解到,这件荒唐事发生在G72线泉南高速,柳州往南宁方向,柳州东收费站收费匝道处。目前,肇事司机除要负事故全责外,还被处以150元罚款。

  10月14日8时,该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当事人李某报警称,自己驾驶的银色桂G牌小车在柳州往南宁方向柳州东收费站收费匝道处,与一辆红色桂A牌小车发生刮碰,有争议,需民警出警解决。

  随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经查,两车在经过柳州东收费站的收费匝道时,驾驶红色桂A牌小车的徐某在等候前排车辆过收费匝道时,被驾驶银色桂G牌小车的李某抢先通过,这让徐某十分恼火。

  两车在驶出收费站后,徐某想给李某一点教训,便驾驶小车前后两次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在第二次变更车道时,李某来不及避让,两车发生碰撞。之后,徐某下车殴打李某。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明确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处罚款150元。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恶意变道属于危险驾驶,驾驶员应做到相互礼让、相互理解,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