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林静 方红民)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丰富惠民殡葬举措。
《办法》指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形式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骨灰安放的社会公共设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财力困难村新建的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项目,重点向老区、苏区财力困难乡村倾斜。
《办法》明确,项目补助对象为财力困难村2019年至2021年竣工的新建项目;单个项目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骨灰格位存放量不少于服务受益人口数的5‰的30倍;对户籍居民2000人(含)以内的财力困难村每个补助10万元,对户籍居民2000人以上的财力困难村、老区苏区村、采用多村合建形式的每个补助15万元。
《办法》指出,省级补助的专项资金主要发挥引导支持作用,对按期完成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一定标准予以奖补,鼓励地方按照规划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及正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