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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纪委通报7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浙江在线绍兴9月2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陈薇 记者 吴佳蔚)9月2日,记者自绍兴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日前,绍兴市纪委通报了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一:

  越城区灵芝街道西蚌潭村文书张家林在履职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张家林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不符合农转非条件的本人、妻子及亲戚殷某放入被征地村民农转非名单中上报,3人获得农转非资格并参加了失土农民养老保险。2019年1月,张家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

  柯桥区湖塘街道宾舍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主任赵会仙受贿问题。2005年至2017年,赵会仙利用职务之便,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建房审批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5万元。2019年5月,赵会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案例三:

  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朱苗忠受贿等问题。2009年至2019年,朱苗忠利用担任上虞市(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揽储、承接工程项目、租赁厂房、临聘“转编”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9万余元。此外,朱苗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9年5月,朱苗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四:

  诸暨市王家井镇洋湖村原村委主任宣学均违规获批宅基地等问题。2009年下半年,诸暨市王家井镇开展诸安快速通道动迁户宅基地安置工作。在宅基地申报过程中,时任洋湖村村委主任的宣学均以其舅妈名义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私自加盖村委会公章,向王家井镇政府申报农村私人建房。2012年,宣学均以其舅妈名义违规获批宅基地120平方米,并于2015年动工建房,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诸暨市人民政府撤销该宅基地批文。此外,宣学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宣学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五: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清华受贿等问题。2010年至2017年,徐清华在先后担任嵊州市甘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和原嵊州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此外,徐清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9年7月,徐清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六:

  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党支部原委员吴红卫非法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7年间,吴红卫在担任大市聚镇东郑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重复报销等方式非法侵占、挪用集体资金,共计60余万元。2019年6月,吴红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七:

  滨海新城沥海镇城西村党总支委员会原委员、沥海镇原党代表孟荣华在土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孟荣华在任沥海镇城西村文书兼财务结报员期间,未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同意,擅自将其母亲和叔叔2户其他性质用途的土地编入世纪大道等工程建设的土地征用范围,并多报土地征用面积2.7278亩,致使其母亲和叔叔2户多领土地征用补偿款共计9万余元。2018年12月,孟荣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终止沥海镇党代表资格。

  通报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必须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三服务”活动、巡视巡察、环保督察、扫黑除恶等工作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按照先学先查先改的要求,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放、持续整改;要强力推进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能,明确责任,倒排时间,抓好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施治,狠刹歪风,严惩“蝇贪”,弘扬新风。各区、县(市)纪委监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动真碰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问责追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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