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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九成群众对扫黑除恶举报线索处置满意

  超九成群众对扫黑除恶举报线索处置满意

  南通公安开展大恳谈大回访大督查活动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曹钰华

  “真没想到举报这么快就有了结果,更没有想到公安局长亲自上门来通告情况。”事情虽然过去了一个多月,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人谢女士仍对7月3日江苏省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旭专程上门回访感到有些“意外”。

  也就是从这一天起,南通市公安机关第二轮扫黑除恶“大恳谈、大回访、大督查”系列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截至7月30日,南通公安组织开展专题报告活动503场,走访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98家,其中回访群众3459人次,从中征集涉黑涉恶线索306条,抓获涉案嫌疑人145名,破获各类黑恶犯罪案件52起。

  这一串串数字见证了南通公安民警的辛勤付出,见证了依靠群众力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带来的成果。“扫黑除恶开展的好坏,人民群众是最好的评委。我们请群众来打分、做评判,特别是线索举报人、警情报案人、案件受害人。”陈旭说。

  “大恳谈”让群众勇敢发声

  “一开始,群众举报的线索占比不大,说明我们发动群众还不够深入、群众有所顾虑。”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倪勇说,5月6日局长亲自在崇川区任港街道任港社区举行的警民恳谈会让他感受颇深。

  “群众既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也是知情者,要让群众敢于开口举报,就必须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社区随处可以看到标语横幅,面上宣传发动很到位,希望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让群众敢讲、愿讲,防止黑恶势力斗争过后出现回潮。”一些党员群众代表发言针针见血。

  这些情况都被一一记录在案。第二天,南通市公安局就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大恳谈、大回访、大督查”系列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以开展“大恳谈”活动为载体,主动走进社区,报告斗争战果、听取意见建议、征集情报线索,动员广大群众拥护支持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和派出所长带头,划分责任区,深入联系点,分类召开警民恳谈会,邀请基层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社区群众代表参加,主动报告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战果。各业务警种立足职能,分条线开展恳谈活动,广大社区民警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深入辖区开展恳谈活动。

  “来电、来信的举报,虽然我们看不见当事人,但这种零距离‘面对面’的警民恳谈,让群众的心里感觉更踏实,不仅打通了一堵心墙,更打通了线索挖掘排查的最后一米。”倪勇说。

  为鼓励广大群众勇于发声、敢于发声,南通市公安局还制定出台了《公民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为线索举报人购买人身安全责任保险。

  在走访恳谈的同时,他们还组织开展了进企业、进医院、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五进活动”,通过举办扫黑除恶知识讲座、以案析法、送自创文艺节目下社区、发放宣传物品等方式,提升社会各界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大回访”提升群众满意度

  7月18日上午,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陆玲玲带领人员来到崇川分局,面对面向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人张先生通报了有关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情况,张先生对公安机关的答复非常满意。

  “开展大回访活动,破解群众不知情不理解、重复举报偏多问题,消除了群众误会,也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陆玲玲介绍,针对多次举报、线索重复等问题,南通市公安局还同步部署开展了“大回访”活动,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回访重点线索和案件当事人,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1.90%。

  其间,南通市公安局推行“三必访、三告知、三问清”工作机制,做到警情报案人必访、线索举报人必访、案件受害人必访,主动向当事人告知警情处置结果、告知线索核查情况、告知案件办理进展。对每一个回访对象,问清“对结果是否满意”“是否有新线索”等。

  此外,南通警方还对近五年涉黑涉恶警情的报案人,上级交办、自行排查线索的举报人,已侦破的1057起“九类”案件、7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27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受害人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开展上门回访和电话回访,听取意见建议,现场帮助解决问题。

  在“大回访”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线索核查或案件办理结果不满意,则规定“上提一级”,由县局主要领导、刑警大队长或派出所长上门回访;对提供新线索的,立即组织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对提出的意见建议,统一搜集上报,落实整改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随着回访的深入,战果也在不断拓展。南通下辖的如东、如皋、启东县市公安机关通过分级回访,破获相关案件12起;崇川分局在回访中发现线索,抓获郭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破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30多起。

  “大督查”倒逼责任落实

  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能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能凑数。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通市公安局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由局领导带队成立了12个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小组,分赴挂钩联系地区开展集中督导,其间还组织刑侦、治安、经侦等业务警种开展专项督导,落实法制部门提前介入、跟踪指导责任,对上级交办线索、疑难复杂案件,组织会审,逐一过堂、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偏差。

  除了现场督导检查,该局还积极开展网上巡查,发挥大数据的支撑作用。依托警务综合平台、执法管理平台,围绕警情、人员、案件、物品等执法要素,开展网上检查、视频巡查和数据互查,深挖有案不查、拖案不办、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执法问题,先后发现交办问题警情和案件127件。

  “市、县案件管理中心和派出所案件管理室就好比是质检车间。”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兵介绍,公安法制部门推行每日警情“清零”、执法问题预警、过错责任追责等举措,累计发放执法监督建议、督办单198份。

  “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基层所队民警对涉黑涉恶警情往往是就案办案,甚至于不懂办、不会办,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南通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范荣建介绍,为此专门在下辖通州区公安局试行规范涉黑涉恶类警情接处警工作,对《派出所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工作制度》中6大项35类犯罪异常特征的警情、涉警人员符合10类易受害群体特征的警情,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警情,制定了47项规范处置标准,从源头上规范执法。

  “千难万难,有了标准和制度就不难。”范荣建介绍,围绕立案管理、调查取证、人员审讯等执法环节,专门制定处置工作规范等制度,并联合检法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商请指定管辖的意见》,加强办案指导,从源头上杜绝刑讯逼供等执法问题和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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