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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检察院组织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边陲检察文明建设走出新路子

  ——市检察院组织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林芍岑

  近年来,市检察院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实现了创建文明单位与各项检察工作全面融合、互相促进的良好态势。

  2017年11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结果揭晓,市检察院成为目前全市唯一一个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市直机关单位。在此之后,该院又荣获了全市“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集体,还被确定为全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廉洁文化进机关建设示范点。

  此前,市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市检察院2015-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决定集全院之力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该院设立了专门的争创办公室,将创建任务、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动员干警结合本职业务深耕细作,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同时,组织召开争创会议,编发创建工作期刊,开展各类专项主题活动,设立主题板报、宣传标语,制定、完善业务工作制度,组队代表我市参加“全区百万青年交通论辩赛”并获得冠军。

  为抓好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思想建设,该院扎实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5×5”党建工作格局推动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5名干警荣获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年度党建绩效考评连年获评“优秀”等次,党建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该院结合开展边关检察文化建设,注重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团队建设、组织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多次举办主题诵读演讲比赛,多种形式培育队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大力宣传全市“勤廉榜样”韦庆辉、“公诉三姐妹”、“老黄牛”苏栋等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注重把道德引导融入司法办案、融入创先争优、融入单位形象,吹起了一股文明之风,人民群众满意度在全区检察机关中一直保持领先水平。

  该院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通过院领导上党课、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观看教育片等形式,紧扣主题开展廉政教育;坚持队伍思想建设季度分析会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年来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制定出台多项规范司法行为的规章制度,全面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

  此外,该院还持续加强队伍素能培养。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325期,举办论辩赛、业务竞赛和庭审观摩等30余次。目前,全市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名、广西检察业务专家2名,17人入选全区检察人才库,34名干警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能手,全市检察干警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能手的人次占干警总人数22.44%,队伍的资源整合、业务能力、管理水平有显著进步,业务素能提升推动执法质量和文明水平不断上新台阶。

  近年来,该院着力抓优质服务、促帮扶共建,打造一流检察形象。出台指导意见,积极主动为两个试验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防城港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只要是事关群众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该院出台了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措施,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来信制度,探索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中心工作,投入或协调落实资金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围绕执法效果延伸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对10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家属提供救助;探索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新做法,创作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情景剧在校园巡演,制作的微视频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未检30周年新媒体作品优秀奖”,荣获“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相关工作经验被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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