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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发布《拉萨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本网拉萨6月25日讯(记者 央金)日前,拉萨市召开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拉萨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通报了《条例》内容。

  条例共有六章四十三条,第一章总则、阐述制定条例的目的意义及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总体原则、管理机构、职能职责等;第二章村庄规划,主要内容是村庄规划的编制原则、具体内容、报批程序等;第三章村庄建设,主要内容是村庄建设原则、农牧民新建住房申请、农牧民住宅建设规划要求等;第四章村庄管理,主要内容是村庄管理的重点、职责、具体内容等;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是对违反条例行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规定;第六章附则,主要是明确条例实施时间。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拉萨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建立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依法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纠正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薄弱的现状,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村有序建设,避免造成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据了解,《条例》于2018年10月25日拉萨市第十ー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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