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滚动新闻 > 正文

去年以来福建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371件

2019年06月25日 21:25 来源:东南网 作者:林先昌 编辑:潘晓明

  

  今日上午,福州长乐法院召开毒品犯罪集中宣判大会,对6起一审涉毒案集中宣判。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东南网6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在第32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25日,全省各级法院集中对108件毒品犯罪案件169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并对廖亿倍、赖海荣等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记者从福建高院今日召开的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67件,审结437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518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1036人,重刑率达19.97%,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3个百分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钟夏介绍,从我省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新特点和趋势:毒品犯罪案件总数有所回落。2018年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9.08%,2019年1-5月同比下降34.29%,但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仍达8%左右,禁毒斗争仍然任重道远;大宗毒品案件显著增长。毒品案件总数虽总体回落,但大宗毒品犯罪持续攀升,涉案毒品数量也呈现出上升态势。2018年省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21件,较上年增长28.72%,审结案件中涉案毒品数量10千克以上的占比达34.04%,毒品数量记录不断被刷新,如廖亿倍、赖海荣等人制造毒品案,涉案甲基苯丙胺数量多达738千克,再创新高。

  吴钟夏还介绍,近年来,毒品犯罪团伙化、职业化、组织化、智能化日益明显。2018年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3名以上被告人共同犯罪的占比60.28%,部分案件甚至形成制、运、贩、藏等“全链条”犯罪模式,被告人之间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极大增加了打击难度;毒品犯罪与其他犯罪相互交织日益凸显。毒品犯罪处罚重,风险大,犯罪分子为躲避抓捕,购置、配备枪支等情况时有发生,“枪毒合流、以枪护毒”等现象较为突出,衍生出严重的社会危害。毒品问题还容易与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相互交织,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传统毒品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已居于主导地位,涉甲卡西酮、氟硝西泮等新型毒品案件也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还出现贩卖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案件,该类型犯罪主要针对青少年群体,蔓延速度快,社会危害性大。

  据悉,面对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健全完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惩治毒品犯罪的效果。福建法院重点打击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具有武装押运、暴力拘捕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并注重打击涉毒犯罪链条,把打“源头”与破“链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省法院成立毒品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毒品犯罪问题调研与审判指导,2018年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问题专项调研,对毒品案件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的裁判尺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