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5月30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学校老师学生代表走进自治区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学校、回归家庭,不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有利于解决背后深层次问题,化解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2018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转变司法理念,稳步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234名、移送审查起诉的15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情节轻微不起诉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通过耐心细致的观护帮教工作,促使137名涉罪未成年人考上大学、复学和就业,其中考上大学25人,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对6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判无罪或量刑畸轻的案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对性侵害学生的3名教师,向法院提出禁止该3人从事与教育有关职业的“从业禁止”建议,法院判决该3人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从事与教育有关的职业。
2018年,宁夏检察机关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试点工作省区,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全区未检工作形成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未检职能得到更加充分、有效发挥,实现了检察环节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最大化司法保护。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法治巡讲110场,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对严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处,批捕12人,起诉11人。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自2017年2月底至今,共到1848所职校、初高中、小学开展巡讲,覆盖学校比例94%,发放宣传册92万余册,受听师生85万余人、学生家长5300余人。全区各级院领导均兼任辖区一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全区三级检察院全部向本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抄送了高检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以预防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一号检察建议”,推动预防和减少性侵害学生犯罪。
据介绍,新时代,全区检察机关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为目标,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