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7日21时18分讯(记者 阙影)儿童节即将到来,如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今(27)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拓展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
怕父亲家暴 13岁少年申请人身保护令
今年4月10日,巴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而这是申请人刘女士(化名)的第二次起诉离婚。2018年2月,刘女士也曾起诉离婚,法院于同年3月判决驳回了离婚请求。但一年多来,刘女士和丈夫王先生的关系并未好转,刘女士甚至还带着儿子离家租房居住,并再次起诉离婚。
因刘女士和王先生的儿子小王还未成年,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征求了小王的意见。“我不想父母分居离婚,为了缓和父母的关系,我愿意回家和父亲一起生活,但是我又怕父亲动手打人…”在法庭上,小王讲出自己的想法和担忧。他说,以前父亲脾气暴躁,有时还打骂家人,他怕父亲还和以前一样。
经庭审调查,法院查明了王先生家庭暴力的情况,经小王本人的申请,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巴南区人民法院于5月21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在人身保护令发出后,王先生也认识到自己错误,表示会改正,不再发生家暴行为,并在以后的家庭生活中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为孩子创造一个温馨健康的成长环境。
据了解,近年来,巴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落实在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通过“生活适应期”“法官箴言”“人身保护令”以及就抚养费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各类民事案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身心健康。
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院出了具体操作规定
什么是人身保护令?巴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怎么操作?今年5月,巴南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若干规定》,这是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操作规定。
未成年人怎么申请保护令?
巴南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保护令由谁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保护令的保护范围不只局限于申请人,也包括其相关近亲属。
违反保护令有什么后果?
巴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采取的司法惩戒,包括训诫、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