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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案,自案发到公诉仅用29天

  东北网5月9日讯 (记者 佘雨桐) 近日,齐齐哈尔市一起故意杀人案自案发到公诉仅用29天。

  3月31日,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申请提前介入消息后,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接到指派办案检察官趁着夜色立即赶往案发现场。“现场情况怎么样?嫌疑人被抓获后是什么状态?是否有目击证人……证据应及时固定,否则后期的批捕、起诉环节就会耗时费力。”在赶往案发现场的一个多小时车程上,办案检察官已将提前介入的预案形成了。

  案发现场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一处平房内,地上有散落的物品和多处的血迹分布。针对案发现场、目击证人、嫌疑人被抓获后认罪态度等情况,检察人员先后提出了33点侦查意见引导取证。

  据了解,嫌疑人安某因感情纠葛对被害人产生不满,提前准备并携带尖刀进入他人住宅,趁被害人不备连续疯狂捅刺数刀,致被害人死亡。现有证据证实,安某嗜酒成性,且酒后品行恶劣。2009年,安某曾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2017年,曾持刀将他人头部砍伤。2019年4月1日,安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龙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8日,提请批准逮捕。4月10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对其提审。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安某低下了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15日,鉴于安某平时表现恶劣,人身危险性高,齐齐哈尔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批准逮捕。捕后立即按照审查起诉标准,实行“捕后跟踪”机制,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充相关证据。

  4月25日,龙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同日移送审查起诉。鉴于捕前的介入引导和捕后的跟踪问效,该案已经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检察机关仅用4天的时间便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至此,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自案发到提起公诉仅仅用时29天,创下了齐齐哈尔市多年来“两大刑”(无期徒刑、死刑)案件快速办理的新记录。

  据介绍,在之前的‘捕诉分离’办案模式下,介入、批捕、起诉工作由不同的办案人办理。在捕后羁押,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难免因证据问题还要退回补充侦查。所以一个‘两大刑’案件往往要历时数月。该案采取了重大案件介入机制和“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将介入、批捕和起诉工作配置给同一办案人,减少了重复劳动,加快了办案节奏,缩短了办案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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