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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2018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今天(5月6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18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在会上介绍,2018年度,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7637件,同比上升21.7%,占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35.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9408件,同比上升10.1%,占全省中级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40.2%。2018年有7起案件被西安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侦办案件,雁塔法院审理的叶挺烈士名誉权侵权案,入围全国“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

  为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公众的示范、指引效应,对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的作用,西安中院连续七年进行了全市法院十大案例发布。此次发布的10大典型案例,是在全市两级法院2018年度全年办结208354案件中,全面细致选取、推荐的基础上,再邀请人大代表、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家、市检察院、市律师协会代表等组成评审团,经过多个评选程序的评选,最终评选出西安市法院“2018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这十大诉讼案件包含刑事案件3件、民商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3件。

  入选案件中,既包括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雁塔法院公正审理并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的叶挺烈士名誉权案,也包括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的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状告业主案;既包括彰显全市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张涛等12人、张宏伟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包括体现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榆林远景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既包括体现依法保障知识产权和陕西省知名品牌保护的陕西西凤酒股份公司等与陕西金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也包括体现西安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审理执行涉民生问题的“百欣花园”执行案、李宝山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部分案件:

  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等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案

  西安摩摩信息技术公司(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在“今日头条”网站上发布包含“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等言词内容的短视频,并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被多家媒体报道或转载,引发舆论关注。

  文化行政部门对该网络舆情立案查处后,西安摩摩公司在网上发布《致叶挺将军家人的一封信》,承认该视频给社会和叶挺家属造成伤害,并诚恳道歉。叶挺将军的后代叶正光等人起诉要求西安摩摩公司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雁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三家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叶正光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向叶正光等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西安摩摩公司在判决后履行了法律义务。

  将工业冰醋酸贴标冒充食用冰醋酸对外销售

  被告人李宝山、王利珍明知化工原料不能用于食用,为了牟取暴利,仍将购买的工业冰醋酸贴标后冒充食用冰醋酸对外销售给生产食醋的厂家,导致下游厂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下游厂家所生产的食醋最终流入市场供人食用,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西安中院判决:被告人李宝山、王利珍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李宝山、王利珍五年又六个月及一年又十个月有期徒刑,并从罚金72万元,扣押在案的赃物依法销毁。一审判决作出后,二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全国首例认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行为,也是公安部“利剑行动”督办的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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