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钱龙)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市,提高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口人才支撑,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印发《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5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延峰,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介绍我省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5年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全省城镇人口由2014年的1192.72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1443.5万人,累计增加250.78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33.86%增长到40.85%,累计增长6.99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的增加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聚集,促进我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此次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人口在城市落户,破除户籍迁移壁垒,健全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确保“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的实现。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放宽:
针对合法稳定就业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合法稳定住所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学历人员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只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我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在校大学生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只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证明材料,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技术技能人才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只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此外,对于百姓关心的一些我省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相关部门新闻发言人也作了回应。
《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主要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取消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和办理居住证的限制。全省城镇范围内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拓宽了人才落户渠道。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新增了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我省的情形。教育部学信网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符合落户条件的当事人户口具体登记在什么地方?
对《通知》规定的五类落户情形,群众只需持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在受理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当事人可选择将户口登记在本人所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派出所社区(人才)集体户。
我省今后可以实行“零门槛”落户吗?
目前,《通知》已经最大限度地调整放宽了我省的落户限制,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均可对照不同的条件办理进城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