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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河池市宜州区福龙瑶族乡高山村党支部委员黄南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黄南隐瞒其父亲黄某盛已有稳固住房的情况,在没有召开危房改造屯级评议会的情况下伪造会议记录、签到表、会议照片等相关材料,违规帮其父亲黄某盛申请危房改造指标,致使不符合危改申请条件的黄某盛申领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2019年1月,黄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追回上缴。  

  2.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长洞村委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至2012年,时任东山乡长洞村委班子成员兰茂荣、蒙江、兰桂吉,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对东山乡长洞村沙桥队罗某提交的危改申请材料未进行认真核实,即同意上报乡人民政府,导致罗某先后以其母亲兰某路、其本人、其妻子兰某连的名字(三人同户)分别申领危改补助1.1万元、1.15万元、1.76万元,共计4.01万元。2019年3月,兰茂荣、兰桂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蒙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已受到相应党纪处分。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追回上缴。  

  3. 河池市金城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陆洪浩在职业培训补贴工作中失职问题。2013年,陆洪浩作为金城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申报补贴材料的负责人,在审核工作中,疏忽大意,把关不严,导致九圩镇拉架村龙峨屯村民蓝某高和河池镇中和街居民莫某友两人在2013年内违规享受了两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中违规获得的第二次培训补贴共计2400元,造成国家专项扶贫培训资金损失。2019年1月,陆洪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涉及违规款已追回上缴。(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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