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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全省消费投诉23.5万件 (5)

2019年03月15日 09:46 来源:东南网 作者:张立庆 编辑:潘晓明

  旅游消费需谨慎

  消费旅游领域维权案件的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2)旅游过程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安全隐患;(3)部分旅行社官网信息内容名实不副;(4)隐性强制消费普遍存在;(5)部分导游责任意识较弱、服务规范性较差;(6)投诉后问题解决不到位;(7)部分退团违约金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随意性比较强。

  在此,福建省消委会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在旅游、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跟团出游多注意。游客跟团出游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注意查看旅行社的许可经营证和营业执照,包括经营范围、注册地和经营地是否一致等,不要参加无资质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与旅行社要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注意核对合同签订方名称是否和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对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旅游团款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公司账号,交付团款后,切记索要相关票据,对于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团要谨慎选择,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要及时收集相关违约或违法违规证据材料。

  (2)网上报名需谨慎。首先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其次看网站主页显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再次看主页上是否有旅行社客服和各地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最后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网上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和保留转账记录。

  (3)出境旅游慎选择。选择出境旅游时,要查看旅行社的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是否有“出境旅游”字样;有些线路需要支付一定的押金,在交纳出境游押金时,一定要向组团旅行社的公司账户支付,不要支付给个人账户,并在旅游合同中约定押金退还事宜;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情况时,应及时向旅游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4)旅游购物要理性。首先在选择旅游团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还需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等内容,不要轻信旅游从业人员的低价团费宣传;其次消费者对于购物和另行付费活动的安排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多看、多想、多问,对不征得消费者同意收取旅游附加费等不合理费用的应当明确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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