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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全省消费投诉23.5万件 (3)

2019年03月15日 09:46 来源:东南网 作者:张立庆 编辑:潘晓明

  预付式消费投诉逐渐升温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已深入人们的生活,如干洗店、美容美发、水果商店、洗车、儿童乐园、健身、电影、大型商场等消费场所,大多推出了预付费服务。预付卡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光鲜靓丽外表下,隐含着以下五大安全风险:

  一是办卡后商家不按办卡时的承诺服务,甚至随意涨价,服务缩水,让消费者进退两难;二是部分消费者对商家经营状况缺乏了解,有的商家在已经出现经营不善、经营场地租赁(承包经营)到期,甚至经营者破产、倒闭等情况下,仍然推销预付费卡,而后携款外逃,使消费者维权无门;三是经营者将店铺转给他人时,双方责任关系不明确,原消费卡不能继续消费,或只能折价消费;四是预付式消费卡商家对服务和退款规则未明确有效期;五是消费者由于工作或住址变动,欲退卡遭商家拒绝。所有这些,都使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侵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又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广大消费者在获得预付卡带来的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预付费用后经营者未来不可预知的消费风险。为此,福建省消委会特别提醒:

  (1)多做比较,慎重选择。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要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还可参考其经营规模、经营环境。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不能因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尤其是一些新开张的店,由于消费者无法知道该经营者的具体情况,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后,一旦经营者经营不善,很容易出现关店跑人的情况,风险较大。

  (2)签订合同,细化约定。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消费者要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说明,对没有合同的或者卡面约定过于简单的,要另行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对于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不能图一时方便或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用口头约定代替书式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给维权带来困难。

  (3)适度消费,理性办卡。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理性地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以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不确定情况,造成个人损失。消费者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后,要经常使用或者关注商家的经营状况,以免商家换人或者贴出关店告示后,消费者不知情而造成损失。

  (4)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预付款凭据、服务章程、合同等证据,每次消费完后,要求商家提供单次消费凭据,及时核对卡内余额,防止余额被侵吞或盗用。当发现商家情况异常时,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一旦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应尽早向有关监管部门、消委会投诉,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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