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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全省消费投诉23.5万件 (2) |
2019年03月15日 09:46 来源:东南网 编辑:潘晓明 |
1.商品类投诉情况分析 从消费者投诉商品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食品类投诉52193件,占投诉总量的22.16%;日用商品类投诉19762件,占投诉总量的8.39%;交通工具类投诉10258件,占投诉总量的4.36%。其中食品类投诉量与2017年度同比增长40.66%,居商品类投诉的首位;日用商品类投诉量增幅明显,与2017年度同比增长130.00%,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交通工具类投诉数量与2017年度同比下降13.18%,居商品类投诉的第三位。(见表三) 表三商品类投诉量变化表 2.服务类投诉情况分析 从消费者投诉服务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电信服务类投诉12678件,占投诉总量的5.38%;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12291件,占投诉总量的5.22%;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7126件,占投诉总量的3.03%。其中电信服务仍居服务类投诉的首位,与2017年度同比下降了3.30%;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与2017年度同比下降了4.76%,居服务类投诉的第二位;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量增幅明显,与2017年度同比增长89.37%,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表四) 表四服务类投诉量变化表 2018年共接受消费者咨询587594件,同比2017年(587470件)上升0.02%。咨询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通讯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等商品的“三包”规定,服装鞋帽、食品、家用电器等商品的质量问题和餐饮住宿、电信(互联网)、交通运输、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培训等相关服务的质量问题等。 2018年,商品类投诉有144928件,占到投诉总量的61.54%;服务类投诉有62796件,占投诉总量的26.67%;其他类投诉有27768件,占投诉总量的11.79%。 相关数据显示,与2017年同期相比,2018年商品类和服务类投诉量持续上升。如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费观念的变化,我国居民的消费习惯及消费模式正在发生变化,虽然商品消费仍然是居民消费的主要方式,但服务消费已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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