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3月1日电 (张芳)为充分发挥广西与广东的海事机构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业务特长,打造粤桂海事合作示范区,广西海事局与广东海事局于近日在南宁议定、签署了《粤桂海事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致力于在统一工作做法、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等方面共建、共商、共享,实现支持和服务广西、广东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融合发展。
广西与广东两省水运相通、文化相近,海事部门协同发展的友谊与合作源远流长。2016年广西海事局与广东海事局在广州签订了《粤桂海事深化服务“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合作协议》,这次签订的《协议》是对前一个协议的全面提升。
本次签署的《协议》,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协同构建全面覆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无缝对接的珠江—西江水上交通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推进粤桂海事安全监管一体化;协同构建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深度融合、智能应用的智慧海事体系,推进粤桂海事现代发展一体化;协同建立创新务实、便民利民、高质高效、人民满意的珠江—西江海事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粤桂海事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建立资源共享、互通有无、联防联控、保障有力的珠江—西江水域船舶防污监管体系,推进粤桂海事生态建设一体化;协同建立统筹联动、机制顺畅、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珠江—西江水上搜救体系,推进粤桂海事水上搜寻救助一体化;打造水上安全发展命运共同体。
广西海事局副局长吕文伟表示,本次签署的《协议》包括六方面20项内容,《协议》的签订标志着粤桂海事协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化,双方将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促进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服务粤桂两地经济社会发展。
吕文伟介绍,为保证粤桂海事部门有效开展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专题工作小组等制度。每年将召开一次协调会,通过联络员制度,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成立若干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确保合作有效、高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