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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上游最大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被告在长江电捕鱼水域放流成鱼修复长江生态 王忠 摄

中新网宜昌12月14日电 (董晓斌 汪耀洲 沙青)14日,长江中上游最大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湖北宜昌市宣判,8名被告被依法判处六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并需要放流鱼类修复长江生态。

今年6月4日凌晨,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联合渔政、公安环保支队,在长江枝江段水域抓获进行非法电捕鱼的6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鱼获物15个品种近1600斤,这也是近年来长江中上游查获的最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事后,经专业机构评估,李某某等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电捕鱼行为造成了该水体2000余万立方米内3900余公斤成鱼、170余万尾幼鱼遭受影响,对该水域范围内的长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经侦查,李某某等6人与被传唤到案的雷某某等2人在2018年以来,多次于禁渔期内在长江干线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余公斤,非法获利2万余元。该团伙分工明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捕、运、销非法利益链。

14日上午,该案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法院开庭,法院当庭宣判,8名被告被依法判处六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其中7名被告在长江电捕鱼水域放流成鱼3998千克、幼鱼1747835尾,以修复被损害的长江生态环境。

宜昌市地处长江上游和中游的分界点,是三峡工程和葛洲坝水利枢纽所在地,也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当日,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还召开了“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成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长江流域首个“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一年来,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的主要成果。

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检察长彭颂东表示,一年来,已批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件16人,起诉8件19人;批捕涉嫌非法采矿罪2件7人,起诉5件16人,正在审查起诉1件10人,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向长江放流成鱼6200余公斤、鱼苗190余万尾。

彭颂东表示,今后,该院将坚决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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