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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追债660万他们却讨要4200万 一团伙受审

受委托追债660万 他们却讨要4200万

因使用非法手段追债,一团伙受审

罗某等人在法庭上受审。记者 王斯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蒋某欠湖南老乡谭某660万元未还,谭某从湖南邵阳追到南宁,却找不到蒋某的踪影,便委托罗某帮追债。结果,因使用非法手段追债,谭某、罗某等六名追债人被提起公诉。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追债时致人摔伤骨折

“追债一年多都找不到人,他是恶意逃债。”庭审中,罗某表示自己追债是“事出有因”。

而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谭某和蒋某存在借贷纠纷。因多次追债未果,2017年9月7日,谭某与罗某签署委托协议,委托罗某向蒋某追讨660万元债务。此后,罗某多次通过发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胁蒋某偿还4200万元。为了达到目的,罗某还纠集或指使谢某纠集数十人,通过有组织的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恐吓蒋某。

2017年12月4日,在青秀区一家五星级酒店门口,蒋某准备开车离开时,庞某以追债为名挤上了蒋某的汽车。蒋某开车至仙葫大道某楼盘售楼部(该楼盘是蒋某夫妻及其家人所开发项目),罗某、谭某等人驾车追踪而至。由于恐惧,蒋某逃离售楼部时不慎摔伤,致双脚跟骨骨折。

2018年1月16日,罗某、谭某等十多人来到仙葫大道某小区售楼部,打起讨债横幅。因为扰乱售楼部工作秩序,他们被民警驱离。次日,罗某等人又如法炮制,因民警及时驱离,未发生聚众斗殴。

公诉机关认为,罗某、谭某等六人的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自称有点冤

法庭上,罗某不承认自己犯罪,称因为蒋某也欠他的钱,他只是在追债。他调查过,蒋某将所开发楼盘的资产转移至其父亲名下,蒋某名下无财产,他起诉到法院没有用。至于追讨的4200万元是属于谁的,他一会儿说是蒋某欠自己的钱,一会儿又说是帮谭某追债。

谭某也称自己有点冤,他说,2013年,他经人介绍借了1400多万元给蒋某。到了约定还款期,蒋某只归还了一部分。2016年4月,蒋某委托律师到湖南和他签了还款协议,可到当年12月就再也找不到人。2017年5月,罗某联系他,说可以帮他追债,于是他全权委托罗某帮追回660万元。双方还口头约定,追债多出的部分归罗某。

由于该案涉及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持续了一天。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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