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发
毕晓哲
据《南国早报》报道,南宁市超过100米高的公用建筑,基本都按规定设置了避难层。然而对如此重要的避难层,很多长期身处超高层建筑的市民却并不曾踩点、了解,甚至并不知晓。记者在金湖广场一栋超百米高层建筑物内随机采访了多位上班族,发现不少人都不知道避难层一说。
如今城市建筑楼层越来越高,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并不少见。楼层越高,对居民紧急避险能力要求越高,一旦发生火灾等危险状况,懂不懂基本的安全知识,知道不知道自己所在高层建筑的“避难层”,直接关系到居民的人身安全。
从记者采访中可以看到,不仅身在其中的上班族对避难层所知甚少,甚至就连一些物业工作人员也“一问三不知”,说明市民应急避险知识远远落后于城市发展水平。
城市公众避险意识提速慢,与宣传引导不够有关,甚至有一些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方出于利益考虑,不愿意小区居民知道避难层的存在。比如,去年4月份,南京市中商万豪综合楼擅自将避难层作为员工宿舍使用,后该楼物业被消防监督员责令整改。
当然,避难层被隐瞒也不能完全打物业和开发商的“板子”。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的不到位,管理制度不落实,甚至消防安全监管制度成摆设等,都进一步弱化着公众避险意识。同时身为直接权利主体的公民个体,实际上也未能尽到对自身权利的捍卫。
在不断推进的城市化进程当中,全社会应不断加强公众安全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培养自救能力和应急意识”,理当成为城市居民的习惯。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不是什么新闻,这是市民防灾避险素质与城市发展同步提升的过程。据统计,在美国“9·11”事件中有1.3万-1.5万人从大楼撤离,创造了高楼逃生的纪录。消防专家表示,正是由于熟练掌握了逃生规范,很多人才幸免于难。
城市发展不能满足于“楼越来越高”“电梯越来越快”,更需要安全防范意识的增强,以及公民避险和自救水平的同步提升。加速避难层知识普及,补齐安全“短板”,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公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