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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脱贫之后还扶不扶?自治区有关部门解读

退出后继续享受有关扶贫政策

早在2015年底,自治区党委就作出决策部署:贫困户脱贫后要跟踪观察一年,继续按照扶贫政策给予扶持;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后,2020年底前保持扶持政策不变。2017年初,我区在宣布2016年全区111万贫困人口摘掉“穷帽”的同时,还决定对照国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新要求,按照从严从稳脱贫、确保脱贫高质量原则,留下原拟的8万脱贫人口、109个贫困村和4个贫困县,再巩固提高一段时间,以确保稳步“过坎”不回返。同年8月,自治区政府再次明确要求,对2014年、2015年贫困退出户继续扶持2年、跟踪观察1年。

在贫困退出户的跟踪观察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给予其发展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因灾、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返贫的,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返贫识别,把确实返贫的退出户纳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范围,继续享受贫困户各项扶持政策。

在贫困退出户的继续扶持期内,贫困退出户在扶贫补贴、教育补贴、医疗保障补贴等方面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目前,我区正在加紧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确保攻坚期内保持政策不变。

帮扶力度和考核要求不减

我区帮扶格局保持不变,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广西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区9000多家单位结对帮扶5000个贫困村,5000名第一书记和3万名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继续对2015年退出户、2016年及2017年脱贫户安排干部结对帮扶,对2014年退出户安排人员负责跟踪登记,全区累计落实52.3万名干部结对帮扶、跟踪登记和驻村帮扶,覆盖所有贫困户、脱贫户及退出户。2017年,我区在全国率先出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突出以屯为单位,及时了解退出和纳入的情况。

围绕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4个方面的29项指标,我区对已脱贫县扶贫开发成效进行全方位考核,全面核验已脱贫县(区)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已脱贫县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工作。去年底,全区共抽调1372名干部组成35个核查组,对14个设区市、54个贫困县(含已脱贫县)、51个非贫困县扶贫成效开展“史上最严格的考核”,以考核促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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