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

(广西第21批)

2018年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期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问题。

截至7月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前21批173件重点举报问题已办理完毕。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第21批9件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结果公开如下: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21批)

一、D450000201806280002举报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秀厢二组小区门口、秀灵路西二里

反映情况:反映西乡塘区秀灵路秀厢二组小区门口每天晚上大约十点半有几家占道经营的烧烤摊、夜宵摊,产生的油烟污染大,噪声扰民。秀灵路西二里沿街十多家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针对烧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西乡塘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自6月14日起,每晚10:00-次日凌晨2:00在多个重点区域实施守控,确保污染扰民现象立即整改。6月29日至30日夜间,西乡塘区组织联合执法工作组对秀灵路东五里及周边区域、广西大学东门旁美食广场、秀灵西二里等区域进行全面整治,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巩固整治成果。6月29日至7月1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环保、城管规划监察大队等部门对秀灵路西二里进行沿街排查,排查发现有13家产生油烟的餐饮店,有12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家未能出具手续;11家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家未能出具手续;13家餐饮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店经营时产生油烟未经处理低空向外环境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高新区环保部门向餐饮店经营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一步,将联动西乡塘区联合执法整治,有效改善该区域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查封扣押。

问责情况:

二、D450000201806270098举报地点:北海市银海区包家村委

反映情况:反映位于包家村委有五六家鱼粉厂,这些鱼粉厂都是晚上开工生产(休渔期不生产),生产时散发的臭味扰民(几公里范围内都能闻到)。曾向区、市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2016年向督察组反映过,未得到改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6日,北海市联合调查组对平阳镇包家村4家鱼粉厂进行现场走访检查,证实2018年5月以来4家鱼粉厂均处于停产检修状态。

群众举报鱼粉厂生产时异味浓重的情况属实。鱼粉厂臭味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原料鱼堆放及流出的鱼汁产生的鱼腥臭味;二是蒸煮、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三是厂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包家村4家鱼粉厂的除臭工艺均为水幕喷淋,但因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落后,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遇特定风向会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北海市环保局对相关鱼粉企业超标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多轮处罚;2017年3月,北海市环保局对北海市海盛水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茜南鱼粉厂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区海源水产品加工厂等3家鱼粉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责令停止生产。2017年12月北海市环保局就3家鱼粉厂未执行“停止生产”行政命令向海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海城区人民法院以“没有具体的执行标的”为由裁定不予受理;2018年4月,北海市环保局再次向3家鱼粉厂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责令3家鱼粉厂必须停止生产,如发现违规生产,将再次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相关鱼粉厂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市环保局及银海区政府加强对鱼粉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未通过验收的3家鱼粉厂加快升级改造生产工艺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尽快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问责情况:

三、D450000201806270099举报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疏港大道3号

反映情况:广西新宏光仓储里有3家重鑫石洗矿厂,没有环评和环保处理设施,洗矿时产生的废水(经检测,水含强酸性)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下水管道,暗管位于洗矿厂场地边上。

调查核实情况:为第十七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240005的重复投诉件,经港口区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查阅台账等方式核实此项投诉不属实,在接到此重复投诉后于2018年6月30日再次开展现场核查,也未发现投诉中反映的偷排酸水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四、D450000201806270102举报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化工园区

反映情况:宏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皂角油。每天偷排大量浓硫酸废水约200吨。在雨天该厂通过厂区雨水管道直接向外偷排废水,晴天时利用罐体车将浓硫酸废水拉到防城区环城东路白马汽车园向东两百米处的限高架左边是小型的汽车修理厂,修理厂的右边有条小路两间民房旁边的厕所。该厂工作人员将罐体车倒进厕所边附近再用管道直接将硫酸废水偷排至厕所,借助厕所里的暗管直接将废水排入附近河里。

调查核实情况:此投诉为第十六批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20037的重复投诉件,经港口区、防城区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查阅台账等方式核实此项投诉不属实,在接到此重复投诉后于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多次开展现场核查,也未发现投诉中反映的偷排大量浓硫酸废水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五、D450000201806270074举报地点:百色市乐业县幼平乡幼平中学后面

反映情况:反映幼平中学后面有一个采石场,噪音、灰尘扰民。之前向督察组反映后,该厂整改停工了十几天,现在又出现反弹,有偷偷复工现象。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信访件属重复投诉件。2018年6月28日,乐业县环保局对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6月19日乐业县环保局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县电力公司撤出采石场变压器菱格,进行断电);环保局工作人员对采石场周边3户居民及幼平乡中心小学、初级中学的校领导进行调查询问,他们都反映,该采石场从6月19日停产以来,没发现采石场进行偷偷生产现象。2018年6月17日,县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厂区及周边敏感点的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6月20日,已出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企业粉尘达标排放,噪音出现超标。6月28日,乐业县环保局对幼平乡里弄沟的生产设施的电控箱进行查封,29日下发了《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乐环查字〔2018〕03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下一页
第 [1] [2]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
0
0
0
0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