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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布(河池市及所辖县区)

2018年04月20日 08:08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王春楠 编辑:韦仲达

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布

    (河池市及所辖县区)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王春楠)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4月19日通报: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下旬至9月下旬,自治区党委7个巡视组对河池市、贺州市及所辖16个县区,以及13家区直单位开展巡视,11月上旬反馈巡视意见。被巡视党组织利用2个月时间,对巡视发现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河池市委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11大项、30小项、57个问题,逐项抓好落实。强化脱贫攻坚,着力解决执行扶贫政策有偏差、资金使用效率低、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统筹深化农村、国企、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组织社会治安问题严打行动。督促市县开展“两违”专项治理。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督查,深化反邪教、反渗透专项斗争。建立常委分片联系指导党建工作机制,督促46家党组织完成换届,妥善处置失联党员231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民政、市政、国土等领域腐败问题,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查处处级干部8人、其他干部121人。

金城江区党委加大县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力度。健全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产业扶贫投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脱贫攻坚考评,对不称职的驻村第一书记实行召回调整制度。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强化网络舆情监管。采取“五个一”措施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规范干部选拔和借调管理。重申严禁党员干部纵酒等要求,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专项整治,立案查处7名违反财经纪律人员。

宜州区党委出台脱贫攻坚“两个办法、三项制度”,严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倒逼干部责任担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报制度。建立基层党建分片研判机制,实施党内政治生活精细化工程。从严管理干部,调整不适宜现职干部3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提醒谈话57人次。细化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一案双查”问责15人。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党委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行精准识贫“两培两查两审三承诺”,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常态化检查,查处扶贫领域案件52件,通报曝光15起16人。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86起。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违规微信公众号。健全党建考评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制度,及时补办114名干部的出入编手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33件、查处31人。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党委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健全县领导联系重大项目责任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排查处置农村“三大纠纷”。开展精准识贫“回头看”,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约谈干部67人。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强化反邪教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加强基层党建随机调研督导,规范干部调动和入编管理。自查自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2条,修订完善制度70多项,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

南丹县委加强环保督察整改,组织专项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实行察访验核、进度排名、干部约谈等制度,加快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召开脱贫攻坚系列会议,严格督查考核,约谈函询干部390人次、立案1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约谈制度。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严格干部借调纪律,清退“人岗分离”人员170名。

天峨县委加强巡视整改督查,通报整改不力、整改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加快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制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法,实行“五借一规范”,扶持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督查,加大网络治理力度。严厉整治“两违”问题,立案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21人。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健全基建管理办法,问责失职渎职人员9人。

东兰县委强化脱贫攻坚领导,重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建设,发展特色扶贫产业,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充实乡镇干部队伍。加强换届督导,580个基层党组织按时完成换届。严管网络阵地,妥善处置网络舆情。健全“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查处“一案双查”案件8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立案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其中扶贫领域26件、21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类问题。

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整合县乡力量,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充实脱贫攻坚领导力量,强化督查通报,培育扶贫产业,加大安置点建设力度。加强网络舆情研判,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面排查和消除党员发展“空白村”。落实“凡提四必”,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终止“带病提拔”干部任职试用。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立案14件、党政纪处分8人。

凤山县委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着力解决扶贫搬迁安置缓慢、项目实施不力、精准帮扶不到位等问题。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监管改革,提高并联审批效率。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舆情收集导控。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三会一课”指导手册。排查抽调干部问题,退回借调干部5人。分4个专题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查处问题8件。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2件、问责诫勉谈话4人。

都安瑶族自治县党委强化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专题研究推进新区建设、河道环境整治、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大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力度,实施产业扶贫八项工程,纠正违规收取搬迁户项目基建费等问题。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党建考核,配套实施通报问责制度。加强干部谈心谈话,普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件,清退各类款项173.9万元。

大化瑶族自治县党委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变县域经济过于依赖水电业的局面。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大水库移民借资清理催收力度。培育扶贫主导产业,整改扶贫弄虚作假问题,诫勉谈话6人。充实网络监管队伍,加强乡村反邪教阵地建设。建立基层党建问责问效“三张清单”,推行固定党日制度。健全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机制,通报和诫勉18人。组织“四风”等问题抽查整治,约谈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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