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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商事制度改革 强化事前事后监管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了全区非公经济快速发展。截至今年1月底,全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已达230万户。(2月27日《广西日报》)

商事制度改革是近年来中央全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旨在通过“放管服”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济发展添注更强劲的动力。广西始终紧随中央步伐,将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全区各项改革事业的重中之重,发挥其全面深化改革“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当头炮”的作用,“十二五”期间广西企业增速达19.3%位列全国第三,释放出了强劲的改革“红利”。

改革争先,击水中流。全面深化改革要有果敢的勇气和担当的精神,如果观望犹豫、踟蹰不前,就会丢掉了改革的“先手棋”,失去“抢先摘果子”的机遇。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中,广西敢作“弄潮儿”,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形式,放宽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住改商”、集群注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同时政府在改进自身上狠下功夫,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民众对商事制度改革满意度高达86.98%,成为广西最受欢迎的改革之一。

商事制度改革的效果与政府观念转变和工作水平密切相关。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如果政府放权不到位,始终把着手中的审批权、收费权,企业的负担就降不下来,公众参与创业创新的热情就激发不出来;如果政府管理不到位,在事中事后疏于监管,也容易导致市场陷入无序混乱的局面。可惜的是,广西在改革中取消和下放了618项审批事项,对201项登记事项实施后置审批,精简了85%的前置审批事项,体现了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工作的理念,有力确保了改革的实效。同时,截至2017年12月底,各级政府部门向自治区工商局归集行政许可信息67.8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8.85万条,致力于市场监管的规范化,确保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数据最有说服力。截至2017年12月底,广西实有市场主体240.7万户,同比增长11.1%;实有企业67万户,同比增长14.7%;全年新设立市场主体约47.4万户,平均每个工作日“诞生”1975个市场主体,涌现了电子商务、创客工场、创客咖啡等一批新兴业态和产业。

改革潮涌,风帆高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远没有到人停马歇的时候。要将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富民兴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放管服”各个环节继续优化提升,不断从改革中汲取“红利”,从而转换为推动广西加快前进的动力,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胡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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