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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1号消费提示:提倡品质消费 欢度祥和春节

  三、参加高风险娱乐需注意人身安全。

  近年来,消费者因乘坐缆车、海盗船等具有一定风险性质的娱乐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条例》规定,高风险娱乐项目经营者应当具备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并制订应急预案。虽然,法律法规规定了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但消费者在选择这些高风险娱乐项目时,一定要加强自我安全意识。要选择管理规范、有信誉、安全设施有保障的经营场所。要履行好监护儿童责任,避免不安全问题发生。乘坐游乐设施、客运缆车等高风险娱乐设备之前,请一定阅读“乘客须知”,观察是否有显著的警示标志,或者防止发生危险的注意事项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不要惊慌,要听从指挥,等待工作人员实施救援。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经营者应当及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外出旅游需签订详细合同,谨慎购物。

  外出旅游是很多消费者欢度春节的一种选择,近年来,旅游投诉在不断升温。为减少消费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选择旅行时,一要选择证照齐全、有经营资质和信誉好的旅行社;二要与旅行社签订详细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日程安排、行程线路、游览景点、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旅游保险的险种、理赔条款、保险人、出险后如何处理等事项都应在合同中;三是旅游过程中应理性购物,特别要谨慎购买贵重商品,一定要辨别真假之后再购买,购买后一定要向其索要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材质、规格、款式、重量、产地和价格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向旅游、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的良好习惯,当与商家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请及时致电12315或向各级消协组织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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