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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完善机制,确保水质达标

玉林饮用水的优质,背后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近年来,为了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玉林市以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为抓手,建立玉林市县城以上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完成《玉林市各县(市、区)城区供水水库水源地水质调查评价》,对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安全评估,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

与此同时,玉林市坚持抓好市、县、镇三级水质检测机构建

设,将原来的水质化验室升级改造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配置专业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施,提高水质检测指标。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动态检测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

立法保护水源地

虽然目前玉林市各个水源地水质都得到了保障,但要更好地保护水源地,完善的机制中不能让法律缺位。去年5月1日起,广西正式施行《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禁止新种植轮伐期不足10年的用材林,同时禁止采用全垦整地、炼山等经营方式。

记者了解到,《条例》将农村1000人以下、500人以上的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由县级政府确定保护范围;对农村500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由乡镇政府督促和指导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将饮用水水源纳入村规民约,明确保护范围进行保护。这意味着,玉林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从此穿上了法的“盔甲”,玉林市优质饮用水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记者 周立华)

原标题:转移水源地,完善机制,立法保护  全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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