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举行
决定2月1日召开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许丹婷)1月31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2月1日召开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草案;研究了关于设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以上两件草案将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完成各项议程后,彭清华强调,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必须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必须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共同把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做得更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秘书长李国坚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