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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调整医保政策限制 让患者买药少跑腿 |
2018年01月31日 06:37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陆权香 |
频到医院开处方 慢性病人不方便 政协委员建议,调整医保政策限制,让患者买药少跑腿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徐庆成 受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有关规定的限制,目前医生每次只能给慢性病人开具一至两周的处方药量,导致许多慢性病人频繁奔波。一些病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距医院较远,拿一次药,有时候路费比药费还贵。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慢性病患者的治疗经历引起一些委员关注。有委员建议调整医保政策,解决慢性病人“开药难”问题。 1 现状 去趟医院要半天 半月还得去一趟 “我两年前查出糖尿病和高血压,一直靠药物治疗。为了拿药,我每个月都要从村里坐车,到临桂区的医院配药。每回配药还要排队、挂号,挺折腾人……”家住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的谢先生说,这几年为了治疗慢性病,他每次往返医院都要半天时间,而医生开的药最多只能用半月,很不方便。 谢先生的经历是我区众多慢性病患者的一个缩影。 2017年,我区相继出台了《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广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对解决慢性病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慢性病人“开药难”的问题:一是受我区医保政策限制——参保人员出院时,治愈的带药量不超过三天,好转的带药量不超过七天,慢性病的带药量不超过14天——即使慢性病人已经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服药,但医生怕担责也不敢开出长期处方药。 二是医保政策中的“医保次均费用”,限制了医生的开药量。为了控制不合理费用、避免浪费,各级医保中心根据各定点医院历年医保病人次均费用的发生情况,以协议的形式与定点医院约定协议期内全部参保就诊人员的次均费用。多年来,医保部门虽从未确定有“医保次均费用”的提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医院将预付额度“分摊”给各个科室医生,最终形成“次均费用”的指标。严控医保“次均费用”,让医生给慢性病人开药时束手束脚,不敢开出长期处方。这种粗放式的预算额度、指标式的“分摊”,最终导致病人往返奔波,门诊工作量增加,复诊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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