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骆万丽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目前,广西有2000多万人口生活在城镇。如何管理好城市,为人们提供更宜居的环境,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记者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进行了专访。
记者:城市是否宜居,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很大关系。今年我区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周家斌:今年,自治区住建厅将继续以宜居城市建设为核心,推进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宜居度。
加快海绵城市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17年已开工的地下管廊项目争取2018年全部竣工。
推进“十三五”第二批15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及城市建成区内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老城区管网改造。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18年完成8段黑臭水体治理,全区城市建成区内90%的黑臭水体实现“不黑不臭”。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深入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强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一个宜居的城市,房地产市场应该是平稳健康的。新的一年广西将如何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周家斌:近年来,广西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呈现“三升一降”态势,房地产投资、销售、均价稳中有升,库存稳中趋降,没有大起大落。2018年广西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确保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二是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全区房地产市场监控预警体系,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防范交易风险。
三是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开展全区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国有专业化的住房租赁服务机构建立,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大推进住房租赁金融服务创新。
四是启动物业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创优和专项检查;稳步推进宜居小区建设。
记者:美好的生活环境不仅要有良好的硬件设施,也应该要有良好的城市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二者结合,人民才能有更多获得感。广西的城市应如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周家斌:一个宜居的城市,“硬件”和“软件”都应该经得起人民的检验。我们建设宜居城市,就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美好。我们管理城市的艺术好,提供的服务优,人民才能有满满的幸福感。
在城市规划方面,我们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开展广西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评价,推进柳州市全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和推行“控规一张图”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
另外,还将深入实施广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市县出台地方实施方案;加强协调,尽快实现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及其他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推进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和其他领域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推动“数字城管”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打造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城市。
记者:2016年广西启动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的活动,如今,两年已经过去,宜居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我区是否启动城市宜居度考核?
周家斌:是的。2018年我们将首次开展宜居城市建设评选工作,将评选出宜居城市建设综合奖、宜居城市建设进步奖和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奖。获奖的城市,给予优先安排专项建设基金、优先支持发行债券,以及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原则,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政策支持。考评涉及基础指标90项(县级指标80项),根据重要性不同赋予各项指标不同权重。综合考虑基础指标得分、公众评价得分、加分及扣分情况,最终得出城市的宜居指数,我们也将公布各城市排名情况。希望区内各城市努力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数说城市工作
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推进
2017年,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8.17万套
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800户
棚户区和公共租赁住房
基本建成共计13.33万套
均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
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39.61万套,
占累计开工48.07万套的82.39%,
解决了130万
城镇中低收入新市民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双双达到92%以上
2017年,全区新增污水处理处理能力50万吨,
新增污水管网约1500公里。
318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试水
全区累计已消除黑臭水体53段,
约133公里,占全部整治任务的84.1%。
全面开展内涝点整治
全区共计消除内涝点113个
全区在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共34个,
在建项目总规模约113公里,
全区累计建成廊体46.87公里。
城市体制初步理顺
自治区层面设立了城市管理监督局
全区有64个市县(区)实现机构综合设置
25个市县建立了相应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
28个市县
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90个市县(区)公布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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