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符合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为三类毕业生;被认定为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遵循“困难优先、双向选择、一次见习”原则:困难家庭毕业生及就业困难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见习基地与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通过双向选择达成见习协议;已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通过考核鉴定的人员,不再安排进入见习基地见习。 (1月8日《南宁晚报》)
《办法》针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这三类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管理做出规定,其中,困难优先原则是一大亮点。这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及就业困难毕业生及其所在家庭,都是一大利好。优先安排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见习,其实就是不折不扣的精准扶贫。
近年来,广西在解决贫困户子女教育问题上,用心良苦。比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并对这些学生给予优先重点资助。广西虽然经济欠发达地区,但从教育扶贫层面看,其针对性地实施15年免费教育措施,显示了以教扶贫、以教兴业的决心和信心,凝聚了众多扶贫工作者的努力,也找到并抓住了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牛鼻子”。
困难优先原则之所以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原因在于这延续了教育扶贫的一贯做法,保证了受教育的贫困家庭不会因为子女难就业而加重负担。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就业见习没有可以依仗的人脉背景。这么多年来,贫困家庭默默付出,含辛茹苦供子女上学学本领,目的就是希望依靠教育摆脱贫困,改变家庭面貌。可如果没有政策扶助,贫困家庭子女有可能一毕业就面临失业,哪里来就哪里回,一家人的希望就将落空。这也容易引起其他贫困家庭对教育改变命运、改变家庭贫困面貌持怀疑态度,不利于智力脱贫实施。
《办法》为贫困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了保障。同时,《办法》明确就业基地的设立和调整条件,确定见习基地吸纳见习人员见习的补贴标准,实际上解决了贫困家庭毕业生见习无法获得报酬的难题。这等于以另一种途径扶助贫困家庭。精准扶贫,就是应当这样有针对性地处理贫困家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扶持贫困家庭走出困境。
当然,贫困家庭毕业生也应当正确认识和面对就业见习中的困难,以感恩回报的心态,把握和珍惜政府政策给予的就业见习机会,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和能力,为就业基地及地方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努力成为就业基地和地方发展中用得上、离不开的人才。(卞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