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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广西:从严治党 以担当诠释忠诚 (3)

2017年10月13日 06:46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李 贤 郑长勤 编辑:陆权香

扛起责任勇担当

今年5月,北海市委书记王乃学承担了一项新职务——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长。

“我是市委书记,要负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没抓好,其他工作做得再好都白搭。”在王乃学看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责任上体现担当、在落实上彰显作为。

王乃学的责任意识,源于共产党员的勇于担当。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牵头部署、直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每年带队调研,检查设区市、区直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多次约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市、县两级党委书记和国企党委书记;集体约谈46所区管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也带头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年初,自治区党委通过任务分解、责任分工,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位党委常委,分解到各个班子、各职能部门党组,实现“团队协同作战”。

治党管党,需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促使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树立起“把从严治党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的政治意识。

连续3年,每年12月底,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都要迎来一批特殊“考生”——设区市党委书记和直属工委书记。他们逐个向自治区党建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当面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带回评议意见。随后,他们将向自治区党委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才能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

如今,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已成为全区一项督促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制度。它不仅延伸到市、县、乡,还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纳入报告内容。

落实主体责任的一系列制度,正在我区逐级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分内事”;四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约谈提醒及签字背书制度,转变执纪观念;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时刻提醒“一把手”牢记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过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现在必须自己抓!党领导一切就要对一切负责,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这是我区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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