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贵州篇】贵州落实国务院“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方案)” 打造五个示范区
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总体情况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 赵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贵州方案》,对贵州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作出了总体部署,这是中央继去年将贵州省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后又一重大举措,对全省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10月11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贵州方案》)总体情况向媒体记者作具体介绍。根据《贵州方案》),贵州将全力打造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西部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等五个示范区。
据悉,《贵州方案》以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引,内容丰富,改革创新试验举措切合实际,凝聚了各方智慧,是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蓝图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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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方案》在内容上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重大意义。主要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根本理念,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实现“产业崛起和生态环境共赢”的指示要求,分析提出了贵州省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阐明了在贵州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突出了精准的战略定位和清晰的目标路径,并围绕战略目标力争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上争当先锋。《贵州方案》明确,在战略定位上,贵州将全力打造五个示范区。分别是: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西部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区。
媒体记者聚焦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和成果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提出了八个方面32项改革任务。八个方面改革任务中,既有绿色发展、生态脱贫、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生态旅游发展、生态文明对外交流合作等推动绿色发展、增强发展实力的制度改革目的是提供更多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供给,让绿色理念融入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又有绿色屏障建设、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绿色绩效评价考核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夯实绿色发展成果的制度改革,旨在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系统保护和治理,引导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敬畏自然。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部门和地方协同联动,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五部分是附表。通过附表的形式对重点制度改革任务进行了细化,梳理出了34项具体制度成果,明确了每一项制度成果的试点范围、指导部门、产出形式以及时间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