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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广西:“重拳”治水还江海清流

    保护那片“洁海”

    “碧海蓝天”是我区北部湾引以为豪的生态品牌。为保护北部湾这片“洁海”,我区把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定不下降作为工作的一条底线、一条红线坚守。

    开展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直排入海排污口、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近年来,这一系列“组合拳”有力推进了各项治水工作。

    城镇生活污水,是北部湾近岸海域水污染主要来源之一,由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海河,造成海域水体受污染。为此,近年来我区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留和收集;全面启动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内的钦州、北海、防城港和玉林4个设区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尾水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考虑到钦北防玉林四市养殖规模小、分布散,大部分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大量养殖废水直排海河,近岸海域水质均受畜禽养殖污染影响的实际情况,我区也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是逐步开展清理整治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二是推进生态养殖模式改造,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形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三是规范海水养殖,深化海水养殖污染防控。

    当前,根据国务院和我区“水十条”及环境保护部相关要求,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三五”专项规划》《南流江-廉州湾陆海统筹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6-2030)》《南流江-廉州湾水体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南流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钦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设区市编制完成未达标入海河流(南流江、钦江、西门江)达标方案,指导沿海三市政府开展重点海域、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污染没有荡尽,治水不能停歇,目标更当高远。现如今,为还全区江河以清流,我区为河流污染治理制定了新目标:《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中,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要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96.2%以上,消除劣V类水体,设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4.9%,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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