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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促责任 改革连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综述

  打造“责任信访”,让问题解决更加有力有效

  今年5月,浙江嘉兴市民黎某投诉工程欠款问题,当地信访部门介入后,问题次日就得到圆满解决。黎某坦言,原本只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问题。

  信访改革启动以来,各地通过打造“责任信访”,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信访工作发力更加精准、用力更加持续,越来越多的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就地解决。

  一方面,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进一步压实属地和基层责任;一方面,推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统计显示,2014年以来,全国各级领导干部共473.8万人次参与接访下访,95.6%的市地州、90.9%的县市区设立联合接访场所,努力把信访事项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属地。

  针对信访矛盾突出的“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各地打出化解“组合拳”,多措并举全力攻坚。5年来,一大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切实解决。

  为了进一步强化信访责任,各地还普遍建立健全以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为核心的考核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肃处理失职失责行为,一批党员干部因履行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受到追究。

  打造“法治信访”,让权益维护更加依法规范

  山东省高唐县的孙某等人此前因劳资纠纷到省信访局集体上访,但当地政府多次协调后仍然没能解决问题。2016年1月,新实施的《山东省信访条例》明确了“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的原则,政府法律团队据此重新调查情况,引导孙某通过县劳动仲裁委解决了这一纠纷。“多亏省里的新规定明确了受理我们诉求的法定途径,我们才顺利拿回了‘血汗钱’。”孙某高兴地说。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信访改革启动以来,法治信访的框架逐步建立,路径逐步清晰。

  严格落实信访与诉讼分离制度,支持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行政裁决、劳动监察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37个中央部委出台本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开展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方面的专业优势;让法律工作者、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充分发挥法治对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的规范保障作用,通过《信访条例》执法检查深入查找和纠正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信访立法扎实推进,调研论证紧锣密鼓,多地出台信访工作地方性法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信访知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信访工作法治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信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从被誉为“雪峰山的不老松”、扎根山区二十年如一日的易贤孝,勤勤恳恳为百姓、被群众亲切称为“闺女局长”的高平珍,到拖着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双腿、走遍9万里山乡的潘昌赋,在信访工作改革实践中,一大批信访工作者以法治为准绳、以责任为动力,坚守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巨大作用。

  回首过去,信访改革硕果累累,实现了新发展、打开了新局面;展望未来,一个更加畅通、规范、公开、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已经规模初现,将为法治中国建设增添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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