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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开创广西法治建设新局面

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开创广西法治建设新局面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世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并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自治区党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及时制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意见分工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基本路径。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切实肩负起推动广西法治建设的神圣使命。

一、深刻认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

《决定》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政法机关作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试金石”。

全面依法治国迫切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何确保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其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如何,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我们一定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政法工作的基础工程,紧紧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关键环节,努力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成为广大政法干警的自觉行动。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迫切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衡量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政法机关作为人民群众平常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人民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如果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会导致他们对政法工作失去信心,甚至对法治建设失去信心。我们一定要把对法治的坚守转化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在执法办案中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破解执法司法难题迫切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更加强烈,对执法司法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以及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由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造成的。我们一定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方式,增强执法司法素养,提高执法司法水平,坚决防止执法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努力塑造政法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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