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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谢春万:平凡岗位上忠诚履职

谢春万带领民警在玉林城区开展“四车”整治工作。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陈金茂 提供

谢春万向市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陈金茂 提供

广西新闻网玉林6月6日讯(记者 谢冬梅 麦一帆 通讯员 陈金茂)日前,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谢春万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谢春万现任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在日常的警务勤务中,他不怕艰难、刻苦拼搏,履行着一个人民警察应尽的平凡职责。在交通管理中,为“治堵保畅”,他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高峰期站点“疏堵保畅”工作,在上下午班四个高峰时段带领民警在重点路口站高峰岗,全面提高了路面中队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将文明示范街管理得井井有条,群众反映交通乱点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及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在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的侦破工作中,谢春万既是指挥员又是办案员,坚持在案件侦查一线,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战高温,斗酷暑,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谢春万在工作中不但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对下属的工作更是注入无尽关怀。2016年11月17日下午,玉林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秩序中队长李植带领“四车”整治组在城区开展“四车”专项整治活动时,李植和交通协管员彭春亮被一名三轮车驾驶员用电瓶补充液泼洒并造成两人皮肤和眼睛不同程度灼伤。了解事情经过后,谢春万第一时间到医院看望了遇袭受伤的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并嘱咐他们积极配合治疗,安心养伤,尽量调节好饮食,保持愉快心情,争取早日康复。

“交通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各警种当中最为高危的警种之一,每天执法环境所带来身心伤害不说,还要面对着来自各方面的危险。虽然我是大队的一把手、领头羊,但是没有大队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发挥团队精神,是难以做好辖区交通管理工作的。最辛苦的还是我们每天奋战在一线的交通民警,他们顶着烈日,冒着酷暑,不分昼夜地为了辖区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而忘我工作。”谢春万感慨地说。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是一项极为头疼的工作。近年来,谢春万通知协调玉州区综治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五位一体,三调联动”平台,共对公安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28000多起赔偿协议进行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并取得了喜人成效:28000多起经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案件赔偿全部赔付了结,当事人无一反悔、无一上诉,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个平台全程受理,无缝对接高效服务,透明公正和谐解决”的目标。玉林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一调处中心“五位一体”“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玉林模式”获得全国“创新社会管理示范基地”和最佳实践案例奖。

“谢大队长是‘最不像领导的领导’,在工作上,大事小事他都会亲力亲为,凡事都以身作则,值得我们全体民警尊敬和学习。生活中他也是体恤下属的好领导,平时专项行动结束后,都会提醒我们挑好补休假期、休息好,保证身体健康。在谢大队长的带领下,我们大队更加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能顺利完成辖区内的各项专项工作,更高效地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大队宣传中队指导员杨艳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繁忙工作之余,谢春万默默地关心着福利院的孤寡老人、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经常带领民警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让他们感受到人民警察春风般的爱民之心。自2014年7月担任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以来,谢春万先后慰问贫困户16户、孤寡老人28人次,帮扶留守儿童14人次,慰问福利院3次,走访交通事故受害人16人次。同时,在大走访活动中,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谢春万先后带领民警走访辖区7个镇(街道)、13个社区、15个村屯、12间中小学校、三大运输集团,征求群众对大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意见建议12条,到目前已全部得到整改。

“我把这至高的荣誉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以更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务实的创新精神去体现交通警察的无私与奉献,把功夫放在办实事、求实效上,努力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谢春万说。

据了解,谢春万于1995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22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用实际行动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得到广大民警的认可和辖区群众的赞誉。近年来,在他的带领下,该大队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2013年被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评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2014年12月被评为2013-2014年度全区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示范单位;2015年5月被评为2014年度全区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女警护学岗”2013年被评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2015年2月和2015年4月分别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2013年,谢春万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授予“全区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17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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