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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组图:广西代表团记者会采访问答摘录 |
2017年03月10日 06:34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编辑:利雪娟 |
广西代表团记者会采访问答摘录 境内外多家媒体聚焦广西代表团开放日。 照片均为记者 黄 克 邓 华/摄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北京电(记者陈贻泽 周珂 董文锋 魏恒)3月9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广西代表团在驻地举行记者会,部分代表接受境内外媒体记者提问。 杨道喜: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广西代表团团组开放活动,感谢大家对广西的关心支持。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这次记者会的代表,他们是: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副主席黄伟京,全国人大代表、钦州市委书记肖莺子,全国人大代表、桂林市市长周家斌,全国人大代表、百色市市长周异决,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晏平,全国人大代表、全州县委书记林武民,我是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现在欢迎记者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山清水秀是广西一张亮丽名片,擦亮这张名片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方面有哪些举措? 杨道喜:立法层面的问题由我来回答吧。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把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的目标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既需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法律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立法,本届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完成地方立法46部,其中属于生态环保方面的就有16部,还出台了海洋保护、乡村清洁、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一系列法规,对保护广西生态环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不但注重立法,也非常重视法律法规的落实。去年,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同志担任检查组组长,对环保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汇报。2015年11月,新环境保护法出台后,广西是全国第一个听取相关专项汇报的省区。同时,广西还在全国较早建立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长效工作机制。自治区人大将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继续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尽快启动制定名木古树保护条例、乡镇规划管理条例,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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