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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6年11月17日 06:44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李贤 李明鲜 编辑:陈丽婕

清风拂八桂 气正助扬帆

——我区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李贤 通讯员 李明鲜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狠刹“四风”,重拳打“虎”拍“蝇”,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赢得了民心,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比2011年大幅度提升。

牵住“牛鼻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压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是责任就要勇担当。五年来,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五年来,自治区党委自觉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担当,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履职谈话、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制度。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列为自治区党委巡视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深化认识、明确责任。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每年对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评。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队检查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约谈副省级领导,分片区集中约谈全区各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约谈32家国有企业负责人。各级党组织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等体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五年来,全区各级纪检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纪检机关整合优化了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将各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18个以内。改革纪委派驻方式,实现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三转”有效凝聚共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各级纪检机关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树立“干部之家”理念,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坚持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环节,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力求“治病于初起”,防止“病入膏肓”。2015年以来,全区纪检机关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问题线索30376件,谈话函询1862件(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7693人。

“抓早抓小”并不意味着“抓小放大”,2015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机关给予4072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区域系统内“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格“一案双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有183个领导班子、517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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