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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党政纪处分623人

系列新机制 治标又治本

“又开退赔会了,真不错!”专项工作中,公开退赔大会在桂林各地持续上演:荔浦县纪委两次召开清退现场会,退款15.7万元,2280人受益;全州县召开4次清退违纪款现场会,清退违纪款11.2万多元,惠及933名群众;灵川县将4万元违纪违法款清退给20户村民。

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桂林市通过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不断从源头上铲除基层滋生腐败现象的条件和土壤。

今年6月初,桂林市在全区率先制定《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观望多、实干少,顾虑重、动力弱,抱有“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等消极心态和不佳状态的问题,大胆探索在全市营造改革创新、容错纠错、为官有为的良好氛围。

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该市出台了《桂林市实践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并在3月底掀起两大“战役”,推动意见深入落实:开启“两项法规”百场大型主题宣讲,对全市30多万名党员干部进行灵魂洗礼;向全市发出《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限期主动如实交代违纪问题人员予以从宽处理的通告》,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坦白,仅70天全市1197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主动退出违纪款3058万元。“制度出台后,就像有一种力量推着你走,走慢了就觉得不对劲,有一种恐慌感。”一名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感叹。

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突出,该市以此作为执纪监督重点,共立案查处案件753件,并通过案件查办完善一批制度。如针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全州县投资40余万元筹建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平台,依托互联网和电子政务网络系统,有效提高民生资金监管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兴安县出台低保救助专项工作制度,规范城乡低保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等问题。全市市县乡三级共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61项,完善制度394项,预防腐败和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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