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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户口本上却"已婚" 养妹莫名被登记为"妻子"

错登“已婚”有隐情

想改“未婚”有点难

12月22日,李某给记者看了他的户口簿。户口簿显示,他的婚姻关系确为已婚,户口簿另一页的吴某与他的关系为“妻子关系”。

对此,浦北县平睦镇派出所李副教导员告诉记者,李某阐述的事实并非完全准确。他说,李某是个孤儿,早些年,养父母领养他以后又领养了吴某。1992年,因水灾导致房屋坍塌,其养父母双亡。

“2007年换户口簿的时候,李某的婚姻状况才改为已婚的,当时他和吴某都达到了结婚年龄。”李副教导员说,当时要整顿户口簿的错误信息,不知道何种原因,李某叫派出所管理户籍的工作人员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妻子为吴某。鉴于同情等因素,工作人员就按照李某的意思改了。

据查,李某此后与吴某同居过一段时间,后来吴某外出打工较少回家,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如今他想将户口簿信息改过来,确实比较困难。

对于派出所的说法,李某承认确实与吴某同居过一段时间,但否认是他本人提出更改婚姻信息,坚称系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由于管理户籍的工作人员已换了几批,目前已很难查证。

或涉嫌非法同居

将尽快协调解决

浦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庞女士表示,如果李某的户口簿登记为“已婚“,婚姻登记处是不能帮其办理结婚证的。她指出,农村的确存在一批先同居后领证结婚的人群,按照旧的婚姻法来看,他们属于事实婚姻。但按照新婚姻法,李某并未取得结婚证,他和吴某就不是合法夫妻。“因此户口簿上即使登记为‘已婚’,也是涉嫌非法同居,如果派出所清空一下婚姻栏信息,李某就可以较顺利地办证了”。

浦北县公安局户政科有关负责人赵大队长表示,将安排工作人员尽快核实这一情况,调查李某是否与吴某有小孩,并尽快找到吴某,解除两人非法同居的关系,以更改两人婚姻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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