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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应成最温暖的城市符号

本地关注

    □新疆 沈峰

    逛公园、商场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儿童用车或因身体原因坐轮椅的人都要走无障碍通道,这一通道是否畅通,决定了该人群的出行质量。然而,南国早报记者走访了南宁市部分商场、公园、广场和公厕,发现一些地方的无障碍通道并不畅通。如朝阳广场很热闹,但遗憾的是,整个广场的无障碍通道都被拦起来了,童车和轮椅根本无法进入,很不人性化。(相关报道详见本报昨日A1叠4版)

    近年来,在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我们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从全国范围内来看,目前,一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最大的烦恼,仍然是能否真正和谐地融入社会,被社会真正尊重和接纳。

    在同一片蓝天下,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在建筑物和公共场所中设置无障碍设施,而是残疾人等群体拥有的一种权益,他们有权要求社会在办得到的条件下,给予他们这样的福利。须知,一个城市、一个社会的人性化程度和文明发展的高度,不仅看其高楼大厦多么光鲜耀眼,也不只是看富人和中产阶层过得如何舒适,还要看弱势群体,特别是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公共场所的出现频率,以及他们的生活状态。对他们的尊重和重视程度,更是一个重要指标。关爱弱势群体,构筑无障碍城市,已成为城市现代文明以及构建平等、友爱、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的重要内容。

    当前,许多城市都提出了“建设宜居城市”口号。“宜居”,应该包括城市中的所有群体,无论是健全人还是残疾人,都应能感到居住在城市的愉悦。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标准,决不能完全按照健全人的尺度和人体活动空间参数以及健全人的活动模式、可使用性来制定。无障碍权利虽是一种小众性的群体权利,但在现代文明社会的语境下,这种“小众权利”的呵护程度正考验着社会文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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