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代表团审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彭清华主持 陈武等参加审议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魏恒 罗猛)3月14日,广西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广西代表团团长彭清华主持会议,广西代表团副团长陈武、危朝安、黄道伟、杨道喜参加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将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
彭清华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以来,广西代表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大会议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扬民主,共谋发展大计,认真进行审议,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切实转变会风,完成了会议的各项任务。大会内容丰富,精神重要,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广西发展提出了新定位新要求。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尽心尽力干工作,尽职尽责抓落实,认真做好对外开放这篇大文章,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结合实际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位,协调推进民族、宗教、边境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组织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谱写祖国南疆繁荣稳定新篇章。希望各位代表回到各自岗位之后,结合实际传达宣讲好大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总书记的谆谆嘱托传递到全社会方方面面,把富民兴桂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据初步统计,此次大会期间广西代表团代表共提出议案15件、建议239件、审议意见600多条。其中15件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立案率达100%。许多意见建议得到大会秘书处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有的已被吸纳到有关报告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