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特派记者 蒋 秋 蒋予昕
如何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是住桂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今年,他提交了这方面的提案。
2009年,中央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规定:市(地、州、盟)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书记、县(市、区、旗)长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对这一条规定,由于硬性规定不够,致使其执行效果欠佳。”钱学明委员直言不讳,“有的地方甚至仅在特殊时期应付式地执行,没有很好地解决群众的问题。”
钱学明委员认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转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要在这个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使党政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成为新常态。
他建议,设立法定接访日,规定每个季度第一周的周日为市(地、州、盟)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的接待日,每个月的第一周周日为(市、区、旗)党委书记、县(市、区、旗)长接待日,并配套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让群众反映问题有定期、定点、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