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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殿龙代表:推进司法改革决策与立法相结合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特派记者 董文锋 欧乾恒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立法引领和保障改革的作用进一步凸显。”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接受采访时表示,要推动司法改革决策和立法相结合,增强立法的前瞻性和统一性,确保司法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紧密配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开展系列重要活动,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从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问题,夯实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制度根基。这是从立法方面来推进我国发展战略的实施。

    结合司法领域工作,罗殿龙建议,要推动司法改革决策和立法相结合,司法改革决策和现行法律不一致的,要抓紧修改法律来推进司法改革决策;需要授权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对改革中出现的好的经验、做法,要适时进行立法固化,为改革及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改革护航。

    “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确保基层的稳定,现在基层的问题比较多,其中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新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要针对性地解决,充分发挥基层在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罗殿龙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更加重视司法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加强对基层司法部门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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