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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议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开局如何"落子"

依法治国开局该如何“落子”

——代表热议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特派记者 许丹婷

    2015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依法治国这盘大棋应如何开局落子?怎样给重大行政决策装上“安全阀”?如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何啃下司法改革的“硬骨头”?代表们就此展开热议。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是对执政者的基本要求。代表们指出,执政者“有权不可任性”,在法律面前不能搞“下不为例”,不能搞“情有可原”,不能搞“法不责众”,否则,法律就会成为“橡皮泥”。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指出:“政府执法权占了整个执法系统的80%以上,涵盖社会经济各个方面。政府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监督好执法对社会进步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许淑清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尤其反对地方保护主义:“药品侵权案件跨省维权太难了,当地法院、政府非但不配合,还强加干预。

    行政执法不能通融、不能手软,不能用人情来办事。”

    “用法治的理念来思考工作,用法治的办法来推进行政,过去各级政府在这方面有所欠缺。现在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行政涉及到法律的调整,都需及时向人大做出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委会委员梁胜利说,应通过各种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让政府有权也要行驶在法治轨道上。代表们一致认为,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所有工作都要全面接受人民的监督,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

    推进依法治国,有良法是前提。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发展实际设立相应的法规,推动和保障地方改革发展,乃是应有之义。2014年,广西通过湿地保护条例、森林保护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有力保障了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表示:“今年自治区人大安排了一大批改革发展要求修改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议,其中一些明显过时、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将被废止。同时,我们要加强立法的论证,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加强立法协商等方方面面,听取来自社会各方的意见。”

    司法公开是依法治国的灵魂。目前在群众中经常出现遇到纠纷到处找关系、信访不信法的情况,代表们认为,这与公众法律意识淡薄有关,也与司法公开程度还不够存在一定关系。当前在司法工作中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职业保障尚不健全、人才流失仍较为严重等问题叠加,也对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司法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在审议“两高”报告中,全国人大代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福维建议,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中小学正规教程,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蓝锋杰、向惠玲、唐农等全国人大代表则表示,目前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艰期”,受影响比较大的是原本任务相对重、条件相对差的基层司法机关,希望加大对基层司法机关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给予更多的关怀。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指出:“目前情况下,加大科技投入,通过信息化来推动司法公开,促进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正规化,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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