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为保护环境建设生态乡村建言献策
山清水秀,海碧天蓝,百姓欢颜。“美丽中国”所要求的,不仅是一个高速发展的中国,更是一个绿色的中国、幸福的中国。
自2013年4月我区启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呈现出“脚下的土地更绿、身旁的河水更清、爱家乡的情意更浓”的喜人景象,一幅天长蓝、树长绿、水长清、地长净的“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山清水秀生态美”——这是广西的金字招牌。如何擦亮这块金字招牌,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广西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走出美丽农村新路子
“过去在不少村屯,确实存在垃圾乱扔、污水横流等问题,既污染了环境,也影响到农村饮水安全。”谈起过去的农村环境,全国人大代表、陆川县陆河村党总支书记梁丽娜记忆犹新。
“如今不一样了,你到我们村去看看,地面干净了,河里可以看到小鱼,每到春天,百花盛开、蜜蜂飞舞,春节期间很多人专门到这里旅游、拍照……”梁丽娜告诉记者,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后,大家积极参与进来,村庄面貌有了明显改善。
全国人大代表、东兴市巫头村党支部书记阮爱兴深有同感:“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后,政府加大了对各村屯的投入和指导,村里还制定了新的村民公约,用更大力度保护农村和海洋环境。”
“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水、电、路以及村民思想观念转变等多方面,国家应在这些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建议。
打造生态文明新样本
在“清洁乡村”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去年11月广西又全面启动了“生态乡村”建设,这是“清洁乡村”活动的深化和拓展,也是这一活动的“升级版”。
如何适应新常态,开展好“生态乡村”活动?
“在基层农村,随意建设养殖区、乱倒生活垃圾等都容易对水源地造成污染,加上地方一些部门在项目的立项、审批和选址等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水源地保护问题,使得农村生活饮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夏宁建议,要加强部门协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机制,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农村饮水的卫生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田阳县新立村党总支书记罗朝阳在走访偏远村屯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由于财政困难,有些村屯的垃圾运输费用需要自筹,而一些较小的村屯,经费往往筹不上来,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罗朝阳表示,希望政府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引导农民自觉、自发地参与“生态乡村”建设。
“绿色是美丽广西的底色和亮点,也是生态乡村的灵魂。”全国人大代表、钟山县清塘镇副镇长潘夏莉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大广西村屯绿化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她提出,广西部分村屯绿化建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建议国家对此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为保生态敢“亮剑”
来自自治区环保厅的数据显示,2014年广西在保持经济增长的良好态势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然而,生态环保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只有紧抓不松劲,才能实现永续发展。
“企业环保违法成本太低、环保意识不强,地方没有相关评价和监督等,都会影响到我们的环境保护。”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朱逢民建议,要加强清洁生产的审查力度,加强对电力节能、环保调度,加快碳排放交易的实施,推行环保的信用评级,为每一个企业建立环保信用等级的评价档案并进行公示。
不少代表还从立法层面加大对污染环境者处罚力度提出建议。全国人大代表、百色高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冯碧红表示,只有加重对污染环境违法者的刑事处罚,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才能充分发挥刑与罚应有的威慑和惩治作用,遏制严重污染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