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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制定政策标准管好用好低速电动汽车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雷倩倩 罗暘 王春楠

    低速电动汽车是否可以推广?小区物业管理的“老问题”如何解决?骗取低保的现象如何杜绝?参加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一些代表,围绕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制定政策和标准

    管好用好低速电动汽车

    现状:新能源低速电动汽车是新事物,因其使用成本低廉、环保的优势备受欢迎。但因其没有“身份证”,推广遇到壁垒,在使用中也存在安全隐患。此次会议中,来自桂林市和河池市代表团的代表均关注了这一议题。河池市代表团的覃志航等代表调查发现,为抢占市场先机,区内已有了生产低速电动汽车的项目。但由于政策的约束,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身份”没有得到解决,车辆无法上牌,致使低速电动汽车产业面临诸多问题。

    来自桂林市代表团的陈张柠等代表更关注安全问题,但焦点同样在低速电动汽车的“身份”上。他们在调查中发现,市面上销售的低速电动汽车无论是体积重量,还是行驶速度,都和普通机动车相差无几,最高时速可达60公里。但按标准,这类车辆不能上牌照,也没有可操作的法规作为依据。车辆无牌,一旦驾驶人出现违法行为或肇事逃逸,追究责任会有难度。此外,这类车辆目前暂不能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后,驾驶人本人和他人都无法得到保障。

    建议:代表们建议,一方面,可扶持新能源低速电动汽车产业,但要出台相关政策和标准。可考虑将低速电动汽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制定相应的管理登记备案流程。同时,低速电动汽车驾驶人员应取得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C3及以上驾驶证,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在行驶中,明确上路行驶区域,并参照机动车,向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购买保险。年检时应审核保险购置情况,未按规定续保的,生产企业不得对车辆进行年检,未按时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低速电动汽车不得上路行驶。

    物业管理问题不少

    建诚信档案“优胜劣汰”

    现状:“停在小区露天停车场的汽车受损,物业公司不担责”、“家中财物被盗,若未登记,物业公司不予赔偿”……来自桂林市代表团的代表郑毅发现,在一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制作的格式合同中,“霸王条款”仍时有出现。不仅如此,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程类、经济类等中高级职称人员普遍缺乏,存在“一证多挂”的现象。此外,还有不少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擅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甚至有的用其作为物业费,冲抵亏损。

    建议:人大代表郑毅建议,各市主管部门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完善异地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制度,对不合格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责令退出。同时,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的联网统一管理。物业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对“一证多挂”违法行为应进行惩处。

    低保指标被钻空子

    应加强管理增加透明度

    现状:近年来,广西各县(区)民政局每年都组织开展城乡低保户年审复核工作,但“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依然屡禁不绝、屡查不断,降低了城乡低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和效率。低保户确定过程不公开、不公平,也成了群众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

    建议:来自钦州市代表团的梁洪洪等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城乡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建议自治区民政厅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城乡低保户挂牌公示管理办法,变临时公开为长期公开、变暗中发放为“阳光”发放,避免优亲厚友现象发生,使救助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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