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
【桂圈·改变/盘点2014】
关键词:法治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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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法治”一词在2014年我国最重要的政治文件之一——四中全会公报中出现50余次。“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尊奉法律,需要执政者引导之、提倡之、促进之;遵守法律,需要全体公民给力,尊重之、信仰之、运用之。几个关键词,梳理广西法治建设脉络,记录这具有历史转折性的法治之年。
▲依法治桂
2014年11月17日,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广西手机报等刊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法治广西建设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科学立法
[意见征求]
2014年1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获悉,法制办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后,共收到公众通过网络、来信来函提出的意见64封。有市民提出,广场舞扰民最高可罚5万元太重,希望在立法中能明确跳广场舞的时间、地点以及对音响设备的要求等。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审查稿对“夜间”的解释规定,为保证居民的休息质量,明确为晚10时到次日早晨6时这段时间,严禁跳广场舞。晚10时以后,如果居民还要进行唱歌跳舞或健身等活动,听音乐时可以戴着耳机,但不能使用扬声器。
[民意表达]
2014年10月23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论证会。“《条例》提出‘未及时制止犬只吠叫的要被处罚’,这个‘及时’应该如何界定?可否按照投诉次数来界定?”“除非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市容市貌,或者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可以没收犬只,否则扣押或没收犬只的处罚可能造成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侵犯,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当天的论证会上,每一位代表的发言,都是一份民意表达,其中不少被吸纳进城市管理法案中。
>>广西已有地方性法规共225件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立法工作成为一项“阳光下的事业”。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截至2014年9月30日,我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225件。
【桂圈·改变/盘点2014】
▲依法行政
2014年5月5日上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韦某不服被告南宁市物价局行政管理一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南宁市物价局局长出庭应诉,解释有关情况,阐述政府观点和立场。目前,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或主要负责人作为被告出庭应诉屡见不鲜。北海、贺州、柳州、河池、百色等市均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
>>将权力最大限度地置于阳光下
“拍脑袋决策”久被诟病。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我区各级政府努力将权力最大限度地置于阳光下。自治区先后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等13个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各地各部门还借助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兴载体,聚焦民生、环保等社会热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活动,回应公众关切。
▲公正司法
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了“阳光司法”相关措施和配套制度,全面提高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的公开透明度,不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对一批群众关注的案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为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管理,我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分别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加强了对办案流程和质量的管理,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我宣誓,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2014年12月4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柳州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集体面向国旗,郑重地宣读誓词,立下庄严承诺。这是广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一个缩影。
▲全民守法
“前夫不给小孩抚养费,我该如何维权?”2014年,柳州市司法局微信服务平台“龙城普法”收到一位市民的来信,工作人员及时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复。“龙城普法”是一个集实用性、知识性和互动性为一体的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图文和视频形式,及时发布法律知识和信息,让网友切身感受法治文化的魅力。在广西,像“龙城普法”一样,进行普法的微信和微博正与日俱增。全区各地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
[法治成为自觉行动]
随着普法的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思维、法治信仰、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越来越多的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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