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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百姓投保是多赢之举

山东 王传涛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决定每年出资数千万元投保巨灾保险。只要是该市常住人口,或人在宁波,一旦遭遇人身伤亡或家庭财产损失,可以获得最高10万元的巨灾保险赔偿。(据《东方早报》11月4日报道)

    其实,宁波并不是第一个试点建立巨灾保险机制的地方。在此之前,深圳以及云南已经开始类似尝试。

    笔者认为,政府斥巨资为市民买保险,是多赢之举。首先,这是公民权利或福利的正常归位。政府为当地百姓购买一份巨灾商业险,正是政府税收和公共财政取之于民、回馈百姓的体现。

    其次,政府为百姓投保,其实也是在为自己投保。巨灾一来,生灵涂炭,诸多公共设施以及市民的房屋都需要重建,而重建资金多靠政府支持。台风、地震、泥石流等灾害过后,政府投入救灾和重建的资金,经常数以亿元计。因此,与其在灾后投巨资去修复公共设施和恢复公共秩序,还不如给市民的财产投保商业险。

    此事更大的意义在于,它告诉世人尤其是执政者,政府为民生多多投入,从来都不是亏本的生意。即便是在缺口巨大的教育、医疗和养老领域,政府多一些投入也绝不是在花冤枉钱。道理很明显,只有实现了必需的福利,公众才敢于消费,在强调刺激经济的当下,这无疑会加速GDP增长,继而会确保社会的稳定以及政府税收的增长。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善,能够提振消费信心。这样的多赢理念,各地政府或许都应该学一学;这样的多赢之举,各地更应该多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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