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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清洁水源”让百姓喝上放心水 (4)

2014年07月16日 06:49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昌苗苗 黄克 编辑:陈丽婕

恭城平安乡邓扒村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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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钦州市网友]

    “清洁乡村”行动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

    关键词:依靠群众 全民参与

    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清洁乡村活动作为一项群众性活动来推进,各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下乡,重在引导发动,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开展活动。鼓励成立清洁乡村理事会、保洁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探索和创新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商议事平台,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村规民约制定、环卫设施建设、保洁队伍建立、卫生标准评价等活动内容决策、活动事项实施上成为主人,形成可持续的群众参与机制。

    南宁市上林县清洁乡村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依靠群众有绝招,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有效。上林把全县河流、水库、溪流、池塘等水体整治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实行“划分片区、定岗明责”,全县3000多名县、乡、村干部以网格的形式细化任务到村屯,建立县城一级网格、乡(镇)二级网格、村屯(庄)三级网络,全县实现“三个网格全覆盖”,鞭策每名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全力投入水源治理工作。

    该县巷贤镇谷南庄创新实行“一百元、两斤米、三个老人家”活动模式,贴近实际,效果明显,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一百元”就是在开展清洁乡村集体活动中,全村每户缴纳100元作为清洁乡村工作押金,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作为投工投劳的依据。对不参加集体劳动的,每户每次扣减20元用作公共资金,扣完为止;对参加全部劳动的,返还所有押金。这一方式有效地促进了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每次活动全村男女老少都积极参与。活动开展以来全村共组织开展集体劳动达18次。“两斤米”就是每次集体劳动,每家每户拿出2斤大米煮粥供集体用餐,既省时,又有利于村民团结,也便于群众交流,多数村民的态度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三个老人家”就是在集体活动中,由庄里3个年纪较大的老奶奶各司其职,一个负责为全庄村民烧水煮粥,一个负责组织“美丽大嫂”参与劳动,一个负责监督卫生。其中,老党员周月兰组建老年后勤保障队,为村里参加清洁乡村义务劳动的青壮年劳动力煮粥做酸菜;被评为南宁市第一批先锋示范岗的姚金秀组织“美丽大嫂”充当清洁乡村主力军,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70多岁的雷香莲则对全村每个角落的卫生清洁进行监督。

    谷南庄独特创新的活动模式,让村民们都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活动中,以实际行动践行村规民约,全村环境卫生状况焕然一新,展现了村容整洁、村风优良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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